• 北京:2009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考简章

    发布时间:2009-02-20                    来源:教育部考试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北京市2009年上半年(总第29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报名时间

      2009年上半年开考18个科目,分别为:一级(一级MS Office、一级WPS Office、一级B),二级(C、Visual Basic、Visual FoxPro、Java、Access、C++、Delphi),三级(PC技术、信息管理技术、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四级(网络工程师、数据库工程师、软件测试工程师),计算机职业英语一级。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二、报考对象和报名办法

      考生不论年龄、职业、学历,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科目。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凭军人身份证件、未成年人带户口本,均备复印件一张)到就近考试点报名,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两寸浅蓝色背景照片两张或按考点要求参加摄像,并缴纳报名考务费。

      一级考试采用上机考试形式,四级考试采用笔试形式,二级、三级考试采用笔试与上机考试相结合的形式,计算机职业英语一级采用笔试形式(含20分钟听力测试)。上次(总第28次)考试笔试和上机考试仅其中一项成绩合格的,本次报名时必须出示上次考试成绩单(隔次无效),考试成绩合格的该项可免试,只参加未通过项的考试。

      三、考试时间

      笔    试: 2009年3月28日上午

      考试时间: 二级、计算机职业英语一级90分钟,三级、四级120分钟。

      上机考试: 2009年3月28日至4月1日

      考试时间: 一级、二级90分钟,三级60分钟。

      四、考试费用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在报名时应缴纳报名考务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一级B类每生55元,其他科目每生75元;二、三级补考笔试每生32元,补考上机考试每生43元。

      五、证书

      考生笔试、上机考试成绩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合格证书。笔试、上机考试成绩均优秀者,证书加盖“优秀”字样。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教育部考试中心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教试中心[2003]2161号)文件要求,考生领取证书时需另交证书费5元。

      六、考试成绩查询

      2009年6月 1 日起,考生可通过声讯台或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声讯台电话:1606786、96000166;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